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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魏县一男子饮酒过量死亡 同桌人是否需要承担补偿?

字号+ 作者:520快报 来源:未知 2020-05-28 15:41 我要评论

古语云:酒逢知己千杯少.生活中适逢喜事人们不免喜欢多喝几杯,但饮酒如果没有把握好度,也会乐极生悲。 3月12日,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参加婚礼宴请过量饮酒后死亡的生命权纠纷案件。法院经审理认为,死者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承担主要责任。依照

古语云:“酒逢知己千杯少”.生活中适逢喜事人们不免喜欢多喝几杯,但饮酒如果没有把握好度,也会乐极生悲。

河北魏县一男子饮酒过量死亡 同桌人是否需要承担补偿?

3月12日,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参加婚礼宴请过量饮酒后死亡的生命权纠纷案件。法院经审理认为,死者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承担主要责任。依照《民法通则》第132条规定,虽然各被告对死亡没有过错,但应酌情分担相应民事责任。

法院依法判处宴请人对死者承担补偿责任5000元;最后离席的等8人各承担补偿责任2500元;参与饮酒但离席较早的4人各承担补偿责任1500元;未饮酒且离席较早的承担补偿责任500元。

无独有偶,河北省邯郸市魏县也发生了一起因宴席饮酒致死的案件。

河北魏县一男子饮酒过量死亡 同桌人是否需要承担补偿?

任社太是河北魏县人, 巧合下认识“百菌健堂”的老板纪奥薇,纪奥薇介绍任社太吃相关的保健产品,任社太因此停止服用自己的降糖药,开始大量服用保健产品。和纪奥薇熟识后,任社太为她介绍了男朋友。

2019年12月21日,纪奥薇订婚,任社太受邀参加订婚宴,席间大量饮酒。

河北魏县一男子饮酒过量死亡 同桌人是否需要承担补偿?

次日中午,任社太身体状况越来越差,经县人民医院诊断为大面积心肌梗塞,随后家人将其转到邯郸第一医院心脑二科重症病房进行抢救,23日晚上10点半,任社太经抢救无效死亡。

根据我国《民法总则》和《侵权责任法》规定其中发生以下情况,则共同饮酒人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强迫性劝酒,比如用“不喝不够朋友”等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3、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4、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5、酒局的组织者,未承担控制客人饮酒适度和酒后安全护送的义务。

在中国人的热闹场合一定要有酒,但饮酒要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适量饮用,否则将会乐极生悲。酒席组织者和同桌人一定要做到不劝酒和提醒适度饮酒的义务,避免悲剧发生。

来源:http://www.danews.cc/plus/view.php?aid=23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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